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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與無限公司之區別與選擇

在創立企業時,選擇適當的公司結構對未來的發展和法律責任方面有重大影響。在香港,有兩種類型的公司結構特別受到關注,即有限公司與無限公司。本文將深入探討這兩者之間的差異、各自的優缺點以及適合哪種情況下選擇這兩種公司結構。 有限公司與無限公司區別 首先,我們來看有限公司與無限公司的主要區別: 有限公司:股東的責任限於他們投入的資本,這意味著如果公司破產,股東只需承擔他們原本投資額的損失。 無限公司: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無限責任,這意味著如果公司破產,股東必須償還全部債務,甚至可能涉及個人財產。 有限公司好處壞處 設立有限公司有其特定的好處與壞處: 好處 有限公司好處壞處 有限責任:股東的風險僅限於他們投入的資本。 更容易吸引投資:投資者會對有限責任的結構感到更安心。 公司持久性:即使股東變更,公司仍能持續運營。 壞處 較高的設立和運營成本:包括法律和會計費用。 較多的法律和合規要求:需要定期提交財務報表和其他法定文件。 公開透明性:有限公司的財務狀況需公開,可能導致商業秘密洩露。 無限公司優缺點 另一種選擇則是無限公司。這種結構也有其特定的優缺點: 優點 無限公司優缺點...